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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预防
阅读: 时间:2005-10-04 14:26:37 作者: 编辑:manager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infectious atypical pneumonia)是由一种新的冠状病毒(SARS相关冠状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系统传染病,又称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SARS)。主要通过短距离飞沫、接触患者呼吸道分泌物及密切接触传播。临床上以发热、头痛、肌肉酸痛、乏力、干咳少痰为特征,严重者出现气促或呼吸窘迫。

本病是一种新的呼吸道疾病,其临床表现与其它非典型肺炎类似,但具有传染性强的特点,故我国医务工作者将其命名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1.流行病学

1)传染源

患者是主要传染源。急性期患者体内病毒含量高,且症状明显,如打喷嚏、咳嗽等,经呼吸道分泌物排出病毒。少数患者有腹泻,排泄物含有病毒。部分重症患者因为频繁咳嗽或需要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呼吸等,呼吸道分泌物多,传染性强。个别患者可造成数十甚至成百人感染,被称之为“超级传播者”(super-spreader)

潜伏期患者传染性低或无传染性,作为传染源意义不大;康复患者无传染性;隐性感染者是否存在及其作为传染源的意义,迄今尚无足够的资料佐证。本病未发现慢性患者。

有研究表明从果子狸、貉等野生动物体内可分离出与人SARS病毒基因序列高度同源的冠状病毒,提示这些动物有可能是SARS病毒的寄生宿主和本病的传染源,但有待证实。

2)传播途径

① 飞沫传播:短距离的飞沫传播,是本病的主要传播途径。SARS病毒存在于呼吸道粘液或纤毛上皮脱落细胞里,当患者咳嗽、打喷嚏或大声讲话时,形成气溶胶颗粒,喷出后被易感者吸入而感染。飞沫在空气中停留的时间短,移动的距离约1,故仅造成近距离传播。

② 接触传播:通过密切接触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消化道排泄物或其它体液,或者接触被患者污染的物品,亦可导致感染。

患者腹泻物中的病毒经建筑物的污水排放系统和排气系统造成环境污染,可能造成局部流行。实验室检验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在缺乏生物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处理或接触人体标本或病毒株时,可造成感染。应引起重视。

3)易感性和免疫力

人群普遍易感。发病者以青壮年居多,儿童和老人较少见。患者家庭成员和收治患者的医务人员属高危人群。患者康复后无再次发病的报告,患病后可能获得一定程度免疫。

4)流行特征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于200211月中旬首先在广东佛山市被发现,随后在广东河源、中山、顺德等市出现。20031月底开始在广州市流行,2月底3月初达高峰。随后蔓延到山西、北京、内蒙古、天津及河北等地。20032月下旬开始中国香港出现本病流行,并迅速波及越南、加拿大、新加坡、中国台湾等地。本次流行终止后,20038月卫生部公布我国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共266个县、市,有本病病例报告,全国共5327例,死亡349例。全球约33个国家和地区出现疫情,以中国的大陆、香港、台湾,加拿大及新加坡最为严重,全球累计8422例,死亡916例。医务人员发病1725例,约占20%

该次流行发生于冬末春初。有明显的家庭和医院聚集发病现象。社区发病以散发为主,偶见点状暴发流行。主要流行于人口密度集中的大都市,农村地区甚少发病。

2.临床表现

潜伏期116d,常见为3~5d。典型患者起病急,以发热为首发症状,可有畏寒,体温常超过38,呈不规则热或驰张热,稽留热等,热程为12周;伴有头痛、肌肉酸痛、全身乏力,部分患者有腹泻。常无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卡他症状。起病37d后出现干咳、少痰,偶有血丝痰,肺部体征不明显,部分患者可闻少许湿罗音。病情于10~14d达高峰,发热、乏力等感染中毒症状加重,并出现频繁咳嗽,气促和呼吸困难,略微活动则气喘、心悸,被迫卧床休息。这个时期易发生呼吸道的继发感染。病程进入2~3周后,发热渐退,其它症状与体征减轻乃至消失。肺部炎症的吸收和恢复则较为缓慢,体温正常后仍需2周左右才能完全吸收恢复正常。

轻型患者临床症状轻,病程短,重症患者病情重,进展快,易出现呼吸窘迫综合征。儿童患者的病情似较成人轻。有少数患者不以发热为首发症状,尤其是有近期手述史或有基础疾病的患者。

3.健康教育处方

1)控制传染源

① 疫情报告:我国已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法定传染病范畴,按甲类传染病进行隔离治疗和管理。发现或怀疑本病时,应尽快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② 隔离治疗患者:对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诊断病例应在指定的医院按呼吸道传染病分别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考虑出院:①体温正常7d以上。②呼吸系统症状明显改善。③X线胸片显示有明显吸收。

③ 隔离观察密切接触者:对医学观察病例和密切接触者,如条件许可应在指定地点接受隔离观察,为期14d。在家中接受隔离观察时应注意通风,避免与家人密切接触,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医学观察,每天测量体温。如发现符合疑似或临床诊断标准时,立即以专门的交通工具转往指定医院。

2)切断传播途径

① 社区综合性预防:开展本病的科普宣传;流行期间减少大型群众性集会或活动,保持公共场所通风换气、空气流通;排除住宅建筑污水排放系统瘀阻隐患;对患者的物品、住所及逗留过的公共场所进行充分的消毒处理。

②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避免在人前打喷嚏、咳嗽、洁清鼻子,且事后应洗手;确保住所或活动场所通风;勤洗手;避免去人多或相对密闭的地方。有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或须外出到医院以及其它人多的场所时,应注意戴口罩;避免与人近距离接触。

③ 医院应设立发热门诊,建立本病的专门通道。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病区应设有无交叉的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病房、办公室等均应通风良好。疑似患者与临床诊断患者应分开病房收治。住院患者应戴口罩,不得任意离开病房。患者不设陪护,不得探视。病区中病房办公室等各种建筑空间、地面及物体表面、患者用过的物品、诊疗用品以及患者的排泄物、分泌物均须严格按照要求分别进行充分有效的消毒。医护人员及其他人员进入病区时,要切实作好个人防护工作。须戴12层棉纱口罩或N95口罩,戴帽子和眼防护罩以及手套、鞋套等,穿好隔离衣,以期无体表暴露于空气中。接触过病人或其它被污染物品后,应洗手。

④ 必须在具备生物安全防护条件的实验室,才能开始SARS患者人体标本或病毒株的检测或研究工作,以防病毒泄漏。同时实验研究人员必须采取足够的个人防护措施。

3)保护易感人群

保持乐观稳定的心态,均衡饮食,多喝汤饮水,注意保暖,避免疲劳,足够的睡眠以及在空旷场所作适量运动等,这些良好的生活习惯有助于提高人体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抵抗能力。

尚无效果肯定的预防药物可供选择。恢复期患者的血清对本病的被动预防作用未见有报道。正在研制对SARS冠状病毒的马抗血清和灭活疫苗,已进入临床验证阶段,其预防效果有考核待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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