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 charset=GBK" %> 《南京市学校(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合作机制》出台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帮助咨询
首页 保健所简介 重要通知 学生常见病防治 体质健康检测 疾病控制 校医培训 健康教育 卫生监督 社团活动 法规文件 联系我们
《南京市学校(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合作机制》出台
阅读: 时间:2008-09-01 14:52:36 作者: 编辑:manager

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起的危害,保护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江苏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合作机制》,南京市卫生局、教育局联合制定了《南京市学校(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合作机制》。《机制》对防控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工作目标、合作内容等均予以明确,相信该《机制》的出台对保证我市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托幼机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将起到良好的巩固和促进作用。

 
】【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

版权所有:南京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2006-2008 技术支持: ALEX